您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关于印发《中国共产党咸阳师范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3   点击数:

咸师院党发〔201845

各二级学院党委、各党总支:

中国共产党咸阳师范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办法》已经93日校党委会议审定,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咸阳师范学院委员会

201893

中国共产党咸阳师范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

第二条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第三条党代会代表要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是非分明,立场坚定。要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议政、议事能力。要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在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要能坚持党性原则,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实反映本选举单位党组织和党员意见,正确行使党员民主权利。

第四条代表候选人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以党支部为单位提名推荐。教学单位要推荐一定数量的一线党员教师代表,后勤服务部门要推荐一定数量的工人党员代表。

第五条根据各支部提名情况,各二级学院党委、各党总支召开委员会(扩大)会议,对各支部推荐情况进行讨论,按照德才兼备和结构合理的原则,根据多数推荐单位和多数党员的意见,以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对预备人选逐个进行考察,写出考察材料,填报预备人选登记表并将预备人选名单及考察材料报校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查。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第六条党代会代表选举,以各二级学院党委、各党总支为单位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党员组织关系在我校,正常参加组织活动的中共正式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和受留党察看处分在留党察看期间的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七条各选举单位召开党员大会前要充分做好选举动员、制定大会议程(见附件)、印制选票等前期准备工作。选票上候选人姓名须按姓氏笔画排列。投票说明等应在选票上体现。

第八条各二级学院党委、各党总支召开党员大会时,应认真核对到会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能进行选举。

第九条选举大会由各二级学院党委、各党总支负责人主持。要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在选举开始前向选举人作出实事求是的简要介绍。选举人可以提出询问,会议主持人应作出答复。

第十条选举要设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负责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监票人和计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到会党员中选举产生(举手通过)。监票人和计票人应各在两人以上。

第十一条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第十二条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第十三条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人数的为有效票,反之为无效票。

第十四条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最多两次,如果仍不足应选名额时,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第十五条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将投票人数和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监票人、计票人应在选举结果报告单上签名。由监票人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情况,会议主持人宣读当选人名单。

第十六条各二级学院党委、各党总支应及时将选举结果报党代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审批。

附件:中国共产党咸阳师范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大会议程(规范流程)

中国共产党咸阳师范学院第二次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大会议程

(规范流程)

一、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并说明大会的主要任务;

二、统计并报告实际到会人数,宣布大会有效;

三、宣读并通过代表选举办法;

四、说明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提名经过,并通过代表候选人名单;

五、提出并通过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六、进行选举,程序如下:

1.再次清点人数,发选票(先不要填写);

2.监票人先检查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是否都领到了选票,然后逐条宣读填写选票说明;

3.填写选票;

4.有序地进行投票;

5.开箱计票(清点收回的选票是否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然后计票)。

七、监票人以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宣布计票结果;

八、大会主持人以姓氏笔划为序,向大会宣布当选代表名单;

九、大会结束(监票人封存选票,计票人员在计票结果和选举结果报告单上签字后交大会主持人)。

版权所有:咸阳师范学院     技术支持:信息中心

建议使用 IE6.0 1024x800 以上分辨率浏览